《金刚经》,全称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》。金刚的“金”,中文代表最贵重的金属,在此象征首善之道。
1、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。若见诸相非相,则见如来。
所有一切的相状,全都是虚无幻妄。如果见识了种种相状并无相状,就见识如来了。
2、是是诸众生若心取相,则为著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。若取法相,即著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。
一些众生如果还心取相状,就是在执着我、人、众生、寿命。如果取法相状,即执着我、人、众生、寿命。
3、若取非法相,即著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。是故不应取法,不应取非法。
如果取非法相状,即执着我、人、众生、寿命。也因此,既不该取法,也不该取非法。
4、如来常说: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。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。
如来就常说:你们这班出家弟子要懂得我说法也就如木筏的比喻。经文律法尚且应该舍,何况非法了。
5、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,不可说,非法非非法。所以者何?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。
如来所说的法都不可形取,无可称道,既不是法也不是非法。原因何在呢?一切圣贤都因着‘无为’之法而各有差别。”
6、是福德即非福德性,是故如来说福德多。
那类福德还并非是福德的本性,所以如来说福德‘多’了。
7、须菩提,一切诸佛,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,皆从此经出。
须菩提,一切的佛,以及各位佛的正定正觉入善境界法,全都从这部经义而出。
8、若复有人于此经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,为他人说,其福胜彼。何以故?须菩提,所谓佛法者,即非佛法。
又如果有人从这部经书中领受和修持了甚至只是四句偈语,而为他人传讲,这个人的福分便胜过那人。何因何故呢?须菩提,所称谓‘佛法’的,也就是并无佛法。
9、须陀洹名为入流,而无所入,不入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,是名须陀洹。
须陀洹名为入流,从‘无’而入,不入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,这才取名‘须陀洹’。
10、是故须菩提,诸菩萨摩诃萨应如是生清净心,不应住色生心,不应住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生心,应无所住而生其心。
因此,须菩提,各位菩萨大士应该如此生出清净的心,而不该入住形色生出心来,不该入住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生出心来,应该无所入住而生出这样的心。